网友提问,女教师产假遇上寒暑假能否顺延?生二胎的产假是多少天?妇女产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?相关规定,马上来看看。
除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14号)明确规定“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”外,产假、探亲假、婚丧假等其他假期均没有“顺延”的规定。
根据武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,计划政策内生育二胎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即可休二胎产假。二胎产假跟一胎产假基本相同,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60天。妇女产假的期限应当自批准休假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连续计算,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。产假视同出勤,工资、奖金照发。